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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调整!福建发布通知!

2024-06-26 23:34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近日

福建医保局发布通知

调整2024年

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一起来看——

图片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

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

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保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陈娥

审核:陈小虾 周邦在

责任编辑:刘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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