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宁德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
“根据激励保障机制,我被聘为乡村振兴导师,我将干劲不减、作风不改、思想不松,尽心做好传帮带的工作。”近日,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坑头村离任党支部书记谢良叨信心满满地表示。
近日,宁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以此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
激励保障机制明确,“一肩挑”后,村党组织书记、上一届村主干转任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或驻村第一书记)、其他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分别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2倍、1.2倍标准落实。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村干部基本报酬分别上浮5%、10%、15%,建立“2年一普调”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
全面推行“基本报酬+绩效奖励+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报酬模式,对年度考核“优秀”“称职”的村干部分档次给予奖励金。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从当年度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增量部分拿出15%的资金奖励村干部。落实村干部“双述双评双考”制度,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依法依规予以劝退或免职。
持续做好从优秀村主干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录乡镇公务员等工作,市里设置专门岗位,每3年从优秀村主干中招聘一批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提高村干部履职能力,县级持续深化“十佳村主干”“十强好班子”等评选活动,市级每年评选表扬一批乡村振兴“优秀带头人”“先进党组织”等。
落实村主干养老保险补助制度,统一为村主干办理工伤保险,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为村“两委”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深入开展“导师帮带制”试点工作,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离任村主干,可以聘任为乡村振兴导师或第一书记,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协助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记者 庄严 通讯员 褚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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