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县市新闻 福安新闻

男子两月内二度酒驾被拘

2015-09-22 07:49 来源:宁德网 李文福

宁德网消息(李文福) 福安男子李某曾于今年6月20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未曾想,事隔不到两个月,李某再次饮酒驾驶。 9月18日,这名二度酒驾的违法人员李某,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处罚。

8月4日22时许,违法人员李某(男、44岁、福安市穆阳镇人)。酒后驾驶摩托车从福安城北街道穿山路沿过境路往中宝富春江南,行经104国道线天马山脚下时被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饮酒驾驶。

9月18日,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民警在处理李某酒后驾驶违法业务时,发现李某曾于今年6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现李某的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8日处罚。

责任编辑:郑城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