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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馆换教练 消费者欲退1200元健身费遭拒

2015-11-04 08:40 来源:宁德网 王旺声 阮韩斌

宁德网消息(王旺声 阮韩斌) 日前,福安市城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办理健身卡而引发的纠纷,消费者林先生获得770元的退款。

今年1月,林先生花了1200元在福安某健身馆办了1张“私人教练课程”健身卡,按合同由专职私人教练进行健身培训。近日,由于私人教练的辞职,林先生觉得其他教练都不适合,不同意更换,于是提出要求健身馆退还1200元的健身费。健身馆感到很无奈,健身教练流动性大,况且当初办卡时没有指定教练,坚持不同意退款。林先生不满意,于10月15日向城南工商所申诉。

当日,城南工商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林先生执意要退卡,健身馆同意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还余额。最终,健身馆退还消费者770元。

责任编辑:吴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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