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结伙行盗窃 案发双双进班房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两名贵州籍男子潘某军和潘某观,为了日常生活挥霍,结伙流窜至福安盗窃作案8起,案值达数万元。近日,犯罪嫌疑人潘某军和潘某观因涉嫌盗窃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8日下午, 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便衣队民警经布控,在该城南南郊附近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军和潘某观,并在犯罪嫌疑人潘某观身上查获被盗的苹果6手机一部,同时在两名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上查获手套、镊子、小手电筒等作案工具。
经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军(男,20岁)、潘某观(男,26岁),均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人,两人系同乡关系。归案后,对实施2015·12·30赛岐宅里的盗窃案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5年12月3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潘某军和潘某观结伙窜至赛岐宅里撬门入室,盗走被害人蔡先生放在2楼房内的两部苹果手机和钱包(内有现金14000元),被盗财物总价值约24000元。
经民警进一步深挖,犯罪嫌疑人潘某军和潘某观还交代了,在福安长途汽车站和八一市场的另外7起盗窃犯罪事实,涉案总价值约30000余元。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