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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不满妻子起诉离婚 竟在法院殴打妻子被拘留

2016-02-26 11:57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雷石珠)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作为夫妻,一定要珍惜缘分,互谅互敬,然而有一男子竟在福安法院安检处对妻子大打出手,致其妻子身体多部位受伤。2月23日,违法行为人郭某因殴打他人,被福安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日15时许,福安城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福安法院安检处有一对欲离婚夫妇在打架,原因不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郑永峰迅速带队赶到报警地点。

在现场,民警发现两名中年男女正在拉拉扯扯。见此,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两人分开。现场民警看到,女子面部红肿,嘴唇流血,手臂上有淤青,地上还有血迹。该女子见到民警称,系被其丈夫郭某殴打所伤。见有人受伤,民警立即将该女子陈某送至闽东医院包扎伤口,并将违法行为人郭某带回城北派出所审查。

经民警调查,打人的中年男子郭某今年46岁,福安市溪柄镇人,与陈某是夫妻关系。郭某与陈某两人因长期感情不合,日前陈某要求去法院离婚,遭到郭某拒绝并引其不满。当日下午,陈某因离婚一事到福安法院起诉,在法院一楼安检处,郭某看到陈某和四个朋友在一起,便冲过去对着陈某拳打脚踢,致使陈某身上多处受伤。审查中,郭某供认了违法事实。

日前,因殴打他人,郭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陈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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