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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成“游泳场”

2016-04-06 11:19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 4月2日,记者在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看到,7辆小型汽车在水源地岸边一字排开,有的游泳者刚上岸,在车边换衣裤,有的还在畅游,水源地俨然成了“露天游泳场”。据了解,该水源是岩湖自来水厂的取水口之一,该行为不仅影响水源地水质,而且还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2015年4月7日下发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宁政办[2015]55号)要求,福安岩湖坂饮用水源地的整改名列其中。作为一项整改事项,按照整改要求,2015年6月底岩湖坂饮用水源地要建设隔离网,拆除冬泳队冲洗装置,并加强上游福寿路、福柘路建设配套的混泥土搅拌站的督查工作。然而,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岩湖坂饮用水源地并未整改到位。

现场走访 泳者络绎不绝未见管理者

连日来,记者多次前往该水源保护区,看到前来游泳的人络绎不绝,岸上停着不少轿车,一些游泳爱好者直接在车上换了衣服下水,甚至下雨天都有人游泳。游泳者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游泳”“危险!取水口有吸力”等警示牌熟视无睹。

该水源保护区周边居民告诉记者,整个冬天都有冬泳爱好者来此游泳,夏天就更多了。记者观察到,由于没有专业的泳池设施,游泳者很多都没有洗澡,直接在大庭广众之下“宽衣解带”,换了泳裤就下水,甚至穿着内裤就下水。“因为水源干净,停车也比较方便,来此处游泳的人络绎不绝,真希望有关部门好好管一管。”周边居民说道。

在该水源地,记者未见任何防护措施,调查期间也从未见到相关管理人员前往制止或者劝导。虽然岩湖水厂周边已经建有防洪堤隔离,但是泄洪闸门整日敞开,无人管理,可自由出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块福安市政府立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泥碑,背后明文写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拆除或关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濡染水体的活动”。

然而,由于疏于管理,这些明文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除游泳者可自由出入饮用水源地,记者还在水源地岸边发现一幢自建的双层建筑,见到一些游泳者开门入内更衣,二楼阳台也挂满了浴巾、泳裤。在该建筑外墙上,记者还看到一封倡议书,内容为因更衣室破旧需要修缮还需要筹款,落款为福安市桃花岛冬泳协会。

市环保局 保护区内禁止游泳执行难

市环保局水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岩湖坂村的饮用水水源地是一级水源保护区,在库区以及周边陆地50米范围内,禁止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包括开办企业、游泳、垂钓等行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尽管法律这样规定,但是因为取证难,我们执行起来也相对困难,要对他们罚款也不太现实。多数是以劝导、批评教育为主,前几年也和相关部门有过联合执法,但治标不治本。”市环保局水科负责人说道。希望水源保护区管理处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也呼吁市民从道德的高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切勿在水源地游泳。

疾控中心 在水源地游泳或污染水体

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游泳是剧烈运动,其间人体将分泌大量汗液,其夹杂身体本有的病菌,可能污染水体。

“人体游泳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主要有肠道传染病(如肝炎、痢疾、霍乱、甲肝等)和真菌性皮肤病(如香港脚、皮肤癣等)等,这些都会通过水质传播。”该工作人员说。此外,人体其他部位存在很多细菌,如游泳过程中肛门周围的大肠杆菌群就混入水中,加上游泳过程中口水、粪便等排泄物夹杂各种病菌都是污染水源的重要因素。此外,过多人在水源地游泳,也可能导致水体浑浊。

责任编辑:吴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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