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县市新闻 福安新闻

福安参农送牌匾致谢“小镇大法官”

2016-05-04 08:50 来源:宁德网 罗彦霏

6

宁德网消息(罗彦霏 文/图) “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这是来自福安市范坑乡、上白石镇、穆云乡等地187户太子参种植户联名赠送给福安法院赛岐法庭的牌匾上写下的感谢之词。

4月27日下午,福安法院赛岐法庭的庭院里鞭炮声响,热闹异常,一支腰鼓队正在表演,吸引了不少群众观看。几名中年男子抬着一块精致的牌匾在前开道。原来,他们这是为了感谢法官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帮助农民挽回损失。

太子参种植户林某激动地说道:“没想到我们农民和大公司打官司还能获得补偿款,真的要感谢法官为我们农民主持公道,赛岐法庭的法官就是我们心中的‘小镇大法官’啊。”

原来,2012年9月前后,由于一家知名农药公司的虚假宣传,导致来自范坑乡等地的太子参种植户在使用了该公司除草剂后导致太子参生长异常,损失惨重。农民们因此多次到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投诉,并到福安市政府上访。福安市政府高度重视该起纠纷,并召开相关主管部门联席会议,但经多次协调但无果。187户农民便走上法律维权的道路,将该农药公司诉至福安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314万元。

福安法院赛岐法庭受理该案后及时启动群体性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由于原、被告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僵持不下,承办法官经过2次开庭、3次实地考察、组织双方6次到庭调解,引导农民理性维权,加强对被告的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支付原告157万元补偿款项后,原告撤诉。

目前,该赔偿款项已发放至农民手中。

责任编辑:叶朝玉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