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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速公路“徒步” 高速交警及时救助

2016-07-04 08:48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许崇 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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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许崇 刘鑫 文/图) 发现一名女子走上高速公路,上前劝阻却发现其面对询问只是一个劲哈哈笑。6月28日傍晚,在宁上高速江家渡隧道附近行走的这名女子,让宁德高速交警三大队一中队民警很无奈。

当日18时20分许,该中队值班民警尤耀锋接指挥中心报警称,宁上高速江家渡隧道附近有行人。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快接近隧道口时发现一名身着粉色套装的女子正在路面行走,民警遂上前询问情况。然而,该女子面对民警的询问只是一个劲哈哈笑着,同时继续向前行走。民警当即怀疑该女子可能神志不清,果断将她带到路边,阻止她继续向前走。在经过耐心询问后,该女子终于透露出一些信息,并同意乘坐警车下高速。

据该女子自述,她叫阿英,从霞浦盐田到福安来找自己的丈夫,但她不记得丈夫的电话号码,只记得他在福安某处工地打工。她还一再表示想吃东西,民警了解到,她遭到丈夫的嫌弃,已经四五天没洗澡、没进食并且露宿街头。随后,民警买来八宝粥等食物,并联系了福安市救助站,希望他们能够给予其帮助。在与阿英协商并得到她同意后,民警将她送至救助站,并一再嘱咐她把自己的需求告诉救助站工作人员,不要再上高速行走了,以免给自己及车辆行驶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对此,民警也提醒市民,在封闭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驶速度很快。一旦行人突然出现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规避难度大。因此,行人冒险违法上高速公路,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极不负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于行人违法横穿高速公路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因行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如机动车驾驶员属于正常驾驶无超速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般会认定由行人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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