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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截获非法运烟车 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2016-01-20 09:34 来源:宁德网 夏岩缘,薛玉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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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网消息(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薛玉融) 据相关法律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1月11日,福鼎警方在沈海高速太姥山高速出口路段截获一辆非法运输卷烟的货车,涉案价值达20余万元。

据了解,当晚7时许,福鼎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市烟草局的协查通报,一辆湖北牌照的货车可能存在违法运输香烟,车辆正行驶在沈海高速福鼎路段。接报后,民警随即展开搜寻布控,并在离太姥山高速出口约1公里处将该货车拦截,当场抓获两名莆田仙游籍男子黄某强和黄某明。经清点,民警从该货车上查获无合法手续的中华、芙蓉王、七匹狼等品牌香烟919条,总价值20余万元。

(图片由福鼎警方提供)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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