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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驾考多次未过上访 网友相劝被一同告上法庭

2016-05-30 09:06 来源:宁德网 黄健涌 谢巧

宁德网消息(黄健涌 谢巧丹) 家住福鼎市的徐某因驾考多次未能通过,认为宁德交警支队有意为难她,遂到中纪委实名举报宁德交警支队非法敛财事宜,并在网络上发贴,引起网民关注,造成很大社会影响。期间网民肖某主动加原告为微信好友,并多次以各种理由劝其不要上访,以免使自己惹上麻烦。然而,徐某不仅没有听进肖某的劝告,甚至认为肖某是用言语威胁她,于是徐某便持微信聊天记录到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依法立案调查后认为,肖某在聊天中使用的“你的安全是我的第一责任”、“你的处境很危险”等语言,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并作出终止调查的决定。徐某却坚持认为肖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要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遂至宁德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宁德市公安局依法审查后认为,福鼎市公安局作出的终止调查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决定内容适当,应当予以维持。遭遇拒绝的徐某认为,公安部门系与肖某串通阻止她上访维权,于是一纸诉状将福鼎市公安局、宁德市公安局和肖某一同告上法院,要求撤销福鼎市公安局终止调查及宁德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福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福鼎市公安局接到原告报警后,依法予以受理、调查取证,在此基础上认定第三人不存在违法事实作出终止案件调查决定送达原告,不存在违法或不作为。被告宁德市公安局对原告提出的复议申请,依法予以受理并审查后,在法定期间作出予以维持行政复议决定,在程序上亦不存在违法。为此,原告主张两被告作出被诉行政行为违法,请求撤销,依据不足,不予支持。至于原告认为被告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第三人的犯罪行为,存在渎职,不属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遂判决驳回原告徐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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