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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帮扶助16岁少年走正途 少年感恩向检察官和社工送锦旗

2016-08-17 08:34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庄梅梅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庄梅梅) “姐姐,我会炒菜了!”日前,在某学校学习厨艺3个月的小强,瞒着妈妈,制作了一面“秉公执法、张弛有度”锦旗,送到了福鼎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姐姐和社工姐姐手上,感谢她们的帮教挽救,引导他回归正途。

据悉,年仅16岁的小强早早辍学。脱离学校的“樊笼”,小强经常出没网吧,结识一些一起打游戏的“朋友”。2015年底的一天,小强刚从网吧出来,因“朋友义气”参与打架致他人轻伤。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和青少年司法社工发现,小强平常沉迷于网游,造成情绪烦躁易冲动,“朋友圈”又有暴力环境,如果能帮助小强转变陋习、换个圈子,兴许会有奇效。检察官和社工与小强及其家人交流,帮助小强从太姥山镇转到城关的某学校。恰好,小强对做菜很感兴趣。

如今,小强已离开那些不良朋友,从无业闲荡转向学习,成为班里刀工最好的学生,学习、生活发生了大变样。日前,福鼎市检察院依法对小强作出不起诉的处理。

知识小贴士

什么是青少年司法社工?

青少年司法社工是指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刑事检察工作中,协助公安局、检察院开展未成年权益保护、教育、帮扶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团委专职社工和兼职社工。

青少年司法社工具体职责包括,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以及其他帮助。如心理疏导主要是,通过与未成年人面谈、心理测试、家庭探访等方式,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和心理矫正,帮助其消除恐惧、抵触、对抗等情绪和心理负担,促进有效沟通,实现司法人文关怀。观护帮教主要是,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对象开展观护帮教工作,对判处缓刑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考察帮教,防止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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