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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遭辞退心生不满 用食盐破坏挖掘机被起诉

2015-10-07 21:29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林海英 王清)  只因一时怨气,买来一包食盐倒进老板新买的挖掘机里,导致挖掘机无法工作。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小李怎么也想不到一小包食盐竟会给自己带来巨额赔偿和法律惩处的严重后果。日前,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小李被屏南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吃住问题与老板发生矛盾

今年二十出头的小李,仅小学文化,2013年底,一直在家无事可做,经熟人黄某介绍,其应聘到该县一名姓徐老板的工地里帮忙驾驶挖掘机。

据介绍,当年还未满18周岁的小李到工地上班一天后,就因自己在工地的吃住问题与老板徐某发生矛盾。

“我们这里吃住安排就这样,如果你不满意可以走。”因吃住问题与老板徐某协商失败后,小李仅上班一天就被辞退了。

“太不近情理了,这样就把我辞退了。”被老板徐某辞退后,小李心生不满,并向介绍人黄某抱怨。

“听说食盐可以破坏钩机,倒点到钩机里,让他也不好过。”听完小李的抱怨,介绍人黄某当即给小李支招,提议用食盐破坏徐某刚买来的挖掘机,对徐某进行报复。

用食盐破坏挖掘机被起诉

听完黄某的主意,小李马上应允。随后到商店买来食盐,倒入挖掘机油箱里,隐秘破坏挖掘机。两天后,工地发现挖掘机故障,报由厂家维修后得知系人为破坏,便马上报警。案发后,小李潜逃外地,5个月后,在宁德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包食盐造成的后果超乎小李的想象,据介绍,案发后,经屏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挖掘机被毁坏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49530元,小李的行为已构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经协商,小李家属、黄某家属共同赔偿挖掘机老板徐某等3人各项经济损失8.6万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虽然受害者已经谅解,但他这种行为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据检察官介绍,日前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小李已被屏南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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