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频道 县市新闻 屏南新闻

欠债数万玩“失踪” 出门买菜被逮着

屏南一老赖被法院司法拘留十天

2016-04-06 08:55 来源:宁德网 陈健,韩敏 施孝康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韩敏 施孝康) “没想到我躲了这么久,今天出门买个菜,不到半小时就被你们给逮着了。”原以为自己能把债务“躲”过去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在得知自己将被拘留十天时后悔不已。

欠钱不还被起诉 老赖玩失踪

据介绍,欠款人张某某与债主黄某是同村村民,张某某曾以资金周转为由,于2012年至2014年先后三次向黄某借款合计人民币40000元。该款出借后,张某某一直未能向黄某支付利息及借款本金。后黄某因急需用钱向被告催讨借款,但张某某既不偿还借款本金,也不向黄某支付利息,于是黄某将其诉至屏南县法院。

屏南县法院于2015年7月23日作出判决,判决张某某应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黄某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不主动履行义务。黄某遂于2015年11月16日申请屏南法院强制执行。

屏南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通知书,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被执行人张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法官介绍,在执行过程中,因张某某始终无法联系上,在辖区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无奈只能对该案终结执行程序。

获举报快速出动 老赖买菜中被逮

2016年3月29日13时35分,屏南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申请人的举报,称其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逗留在屏南菜市场附近,请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自收到该举报电话,屏南法院执行局局长迅速召集执行干警赶往菜市场进行布控,13时54分,欠款人张某某被带至法院。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某拒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严重情节,屏南法院决定对其拘留十天。

据屏南法院相关法官介绍,面对“执行难”顽疾,近年来屏南法院不断强化非工作时间执行工作,以快、准、狠的方式雷霆出击打击“老赖”,加大执行威慑和媒体曝光力度,坚持“柔性执法”与“刚性出拳”相结合,以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叶朝玉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