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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上门报复遭砍伤 女子认定正当防卫不起诉

2016-06-16 08:41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日前,寿宁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苏某故意伤害一案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受邀参与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对案件进行综合评议后,赞同对苏某做不起诉处理。

据寿宁检察院介绍,本案系夫妻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害人符某在夫妻感情破裂后实施报复,持刀前往苏某家行凶。在苏某家,符某将苏某刺成轻伤,还将苏某的儿子叶某刺成重伤。其间,苏某在防卫过程中持菜刀将符某砍致轻伤。案发后符某在逃,寿宁公安局以苏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寿宁检察院审查起诉。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本案的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受邀参与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也就本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在综合评议后,寿宁检察院最终认为苏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对苏某做出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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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

不起诉案件听证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部门就案件提出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后,检察委员会作出不起诉或起诉决定前,听取各方意见,进而对事实和证据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准确、公正处理案件的一种内部工作制度,是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的具体体现。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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