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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寿宁县竹管垅乡7.16案件”的情况通报

2016-07-25 08:33

据寿宁警讯消息,2016年7月16日上午6时许,寿宁县竹管陇乡发生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竹管垅乡后洋村村委会主任张某强在岗尾山茶园强奸一名17岁同村女孩,事后女孩服下山上灭虫用的农药。

寿宁县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至现场开展侦查,于当日传唤犯罪嫌疑人张某强到案,同日,嫌疑人张某强被寿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2日,寿宁县公安局向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涉嫌“7.16”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强。

寿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获悉该起案件后,高度重视,批示要迅速调查,严惩罪犯,治病救人。竹管垅乡第一时间前往安抚受害人家属,稳定家属情绪,并召集双方家属协商救人事宜,要求双方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救人。犯罪嫌疑人家属拿出了2.5万元用于受害人先期治疗。

事发后,寿宁县民政局、寿宁县妇联、竹管垅乡领导分别前往闽东医院看望、慰问受害人,据主治医生介绍,目前,受害者病情尚稳定,已从ICU转到肾内科,但仍需进一步观察治疗。

寿宁县委、县政府将持续关注此案件的进展,关注受害者救助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继续为受害者提供帮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审中。

寿宁县新闻中心

201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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