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一男子网络购买配件制造枪支被判刑5年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昊) 网络购物已成为常态,在这些购物方式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行违法之事提供了捷径,霞浦一名男子就利用网络购买了零件和工具,竟在半年内造出两把枪支。日前,涉案男子兰某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获刑。
2014年中开始,男子兰某某在霞浦松港街道自己家中,利用其弟(另案处理)在霞浦县城区店铺和淘宝网购买的枪支零配件及制枪工具,几经捣鼓和研究,竟在半年内制造2支枪。
2014年10月30日,兰某某制造枪支的事情东窗事发,在家中被警方抓获。抓捕中,警方还在现场缴获疑似甲基苯丙胺晶体1袋。经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鉴定,上述被查扣的2支枪是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可以认定为枪支。经宁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理化检验鉴定,上述被扣押疑似甲基苯丙胺晶体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经市计量所检测,该甲基苯丙胺净重13.8839克。
法院认为,兰某某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2支,已经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兰某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非法持有达13.8839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兰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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