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生争执一人受伤 一方获赔32000元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进仓) 小肖与小叶都是霞浦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今年3月,两人在校门口附近发生争执纠纷后,导致小肖头部受伤。事后,小肖的父母认为小叶垫付的8000元医药费远不足赔偿损失,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赔84000余元。近日,记者从霞浦县法院获悉,经法院协调,双方家长达成协议,受伤的小肖获得32000元的赔偿。
今年3月1日是霞浦县某小学六年级报名时间,小肖与小叶都如期前往学校报名,在到学校门口路段,两人因嬉闹发生争执从而导致小肖右锁骨骨折、头部外伤硬膜下血肿气颅等伤害。
据了解,小肖住院期间,虽小叶家人已垫付了医疗费8000元,但小肖的家长认为,对方垫付的8000元远不足赔偿损失,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叶及其监护人赔偿其各项损失84000余元。
承办法官考虑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向双方家长释明法律及利害关系,并指出孩子正处在成长阶段,父母应正确培养孩子,提高孩子为人处世及处理纠纷能力。
起初,双方家长还在争辩双方孩子的过错程度,但最终经法院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小叶及其监护人赔偿小肖3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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