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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超市盗窃“成瘾” 连续五天准时到超市“收货”

2015-11-24 09:08 来源:宁德网 陈健,郑聪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聪)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更没有免费的午餐,存在不劳而获思想的人,往往容易误入歧途。这不,霞浦35岁的无业女子杨某为占小便宜,竟跑到一家超市盗窃日用品等财物。且她还对这家超市“情有独钟”,一连五个晚上准时到这家超市盗窃,直到行迹败露被抓才收场。

据了解,杨某今年35岁,初中文化,无业。今年7月7日至10日间,每日晚20时许,杨某均准时到霞浦三沙镇某超市盗窃,盗取面纸、抽纸、婴儿纸尿布及大白兔奶糖等物品。

7月11日19时许,杨某又到该超市盗窃,盗得连体皂、洗衣皂、蚊香等物品,正当杨某带着当晚的“胜利果实”满载而归时,被超市保安当场抓住并报警,后被民警带回公安机关调查。经鉴定,杨某上述5次的盗窃物品价值计人民币639.4元。

霞浦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被盗超市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根据《刑法》第264条,多次盗窃即涉嫌盗窃罪。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只要多次盗窃到财物,无论数额多少,都涉嫌盗窃罪。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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