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办假证出境6次 被判拘役5个月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雷树连) 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偷越边境案件,女子林某某因使用假身份证往返台湾6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偷越边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据介绍,林某某于2004年10月使用其真实身份信息办理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前往台湾,但由于该身份不符合留居台湾条件被遣送并限制入台。为了再次前往台湾,林某某于2005年1月通过补漏报方式,获取了双重户籍姓名林某榕。后其隐瞒真实身份,使用林某榕身份于2006年2月17日、2008年7月22日两次办理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持该通行证于2006年3月至2012年5月间多次往返大陆台湾,出入境次数达6次。2014年10月28日,被告人林某某向霞浦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违反边境管理法规,隐瞒真实身份骗取出入境证件,先后6次出入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边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追究被告人林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林某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结合审前社会调查情况,可对被告人林某某宣告缓刑。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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