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被收108元加工费未告知 消费者投诉退货
宁德网消息(程伟兵 刘孝德) 日前,霞浦县12315台成功调解一起首饰消费纠纷,商家对顾客新买的戒指作了退货处理。
前几天,黄先生在霞浦城区一家首饰店,花了5141元购买一颗戒指。没想到,回家后查看发票时发现,票上有“精品加工费108元”一项收费。由于商家事先未告知,事后也未作解释,黄先生质疑这一不合理收费,认为有欺诈消费者之嫌,于是拨打12315投诉,要求退货。
接到投诉后,12315台工作人员很快核实了黄先生反映的情况,并介入调解。消费者认为,戒指作为待售商品,本身就已经加工好了,不能单独再收加工费。而商家认为对黄金首饰有自主定价权,适当收取加工费是商家的一种定价策略。经耐心调解,商家予以退款。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