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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多年无产权证 霞浦29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2016-06-27 08:48 来源:宁德网 陈健,赵梦静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赵梦静) 交房后三年没能拿到产权证是让人闹心的,霞浦某小区的29户业主就遇上了这样的烦心事。事后,业主们将该小区开发商告上法庭。好在当地法院居中调解,开发商在同意缴纳20万元作为办证保证金后,业主们全部撤诉。

购房风波:

买房后29户业主无产权

据介绍,2014年间,霞浦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32套商品房。后来,该楼盘商品房陆续被人购买,购房者不乏一些进城务工人员。但令这些购房者始料不及的是,交房至今,开发商仍未向业主们交付产权证书。

“买了房子没有产权证书,这还算是自己的房子吗?”气愤之余,业主们纷纷将该房地产公司作为被告起诉至霞浦法院,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法院承办人接收案件后,先后通过咨询该房地产公司、到现场查看、询问业主、发函霞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方式了解房屋具体情况。

据介绍,原来该楼盘承建时,存在部分违章搭建,交付使用后,又有部分业主针对采光井进行搭盖,导致实际建筑与设计图纸不符,至今无法通过颁证机关验收。

另外,法院还了解到,该案逾期办证的责任一直无法厘清,且建筑违章面积不大,但业主均已入住使用,如果进行拆除,会给业主带来巨大损失,也会增加墙体、建筑主体的不安全隐患。

法院调解:

开发商积极履行办证程序

对此,被告某开发商表示,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该公司如果承担这些违约金赔偿责任,就面临破产风险,无力再缴纳罚款进行办证。

得知该情况后,法院承办人多次与29户业主沟通,陈明利害。业主们最后表示,可以再给开发商一个期限进行办证,愿意在此期间内放弃对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考虑到开发商之前多次爽约,业主们提出要求开发商缴纳保证金,在法院的调解下,业主们最终同意缴纳20万元作为办证保证金,29户业主全部撤诉。

法院表示,该系列案件如果就案判决,则存在案结事不了的情况。该开发商如果被执行违约金后,必然怠于办证,当事人势必将再次起诉,要求办证及支付违约金,给当事人增加了负担。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自行案外调解后,开发商积极履行办证程序,开发商通过拆除部分违章、缴纳罚款等方式,目前已进入正常办证程序。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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