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施行!这份《条例》将带来这些利好→
3月1日起,《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正式施行,它将给人力资源市场带来哪些变化?有哪些利好?我市将如何落实?记者走访了市人社局。
人力资源市场是劳动者实现就业的重要渠道。《条例》聚焦保障民生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新就业形态发展等新形势新情况,对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保险经济社会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市人社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同时,围绕宁德市海洋渔业、锂电新能源、电机电器、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产业主题零工市场(驿站)。积极探索建设快递服务业等新业态主题零工市场(驿站),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应聘等专业化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技工院校联动,提供多形式的职前服务。
此外,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范化发展,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东侨、福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鼓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更好地服务企业用工。
在用工方面,实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以工引工”奖补、社会机构引工奖补等用工服务奖补政策,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针对企业结构性用工短缺问题,指导龙头企业属地人社部门成立用工服务专班,设立就业服务专员,跨省建立劳务工作站,挖掘区内区外劳动力,举办线上线下、直播带岗、跨省招聘等各类招聘活动。
在便民惠民方面,广泛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等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更好实现集中办理,网上办理,不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环境。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端记者 张文奎
编辑:林宇煌
审核:刘宁芬 林珺
责任编辑:林宇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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