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频道 观点声音

少数住房“地权到期”有了说法:无需申请 不用缴费

2016-12-25 10:00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王立彬) 无需续期申请、不收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温州等地少数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23日终于有了官方说法。

在当日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说,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温州等地少数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再度引起关注。国土资源部收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当地群众期盼尽早解决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其办理住房交易、过户及不动产登记。

为解决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国土资源部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后,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采用“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处理: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权利人不需专门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王广华说,国土资源部提出这一过渡性办法,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便民利民,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群众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解决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的操作难题。对带有普遍性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问题,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

责任编辑:smq

关键词

使用权 到期 国土资源部 住房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