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扶贫开发“宁德模式”引领老区精准扶贫
宁德网消息(曾守卫)今年是新一轮老区建设开局年,也是突出以老区为主体建设的机遇年,按照中办发〔2015〕64号文件《关于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省、市进一步推进老区建设工作要求,深刻剖析老区贫困原因,进一步领会扶贫开发“宁德模式”的内涵及其现实指导意义,正确把握和科学谋划新形势下老区建设工作,对于做好"十三五"期间的老区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我市革命老区建设现状,就如何以扶贫开发“宁德模式”引领革命老区精准扶贫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政策扶持,把革命老区作为重点投入的区域。
老区建设面临很多困难,主要是自然条件恶劣,市场竞争弱势地位难以改变,经济发育不良,发展差距继续拉大的趋势仍然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短期实现投资环境的改变难度很大;社会事业落后,群众生活质量低下的状况改变不大,人力资源匮乏,贫困层面继续扩大的趋势没有消除。要解决这些实际困难,要实现老区民强、民富,要缩小老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需要上级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老区建设,在政策扶持上把革命老区作为重点投入区域进行扶持。一是完善专项扶贫政策。严格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向规定,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到户率和精准度,确保安排到县的扶贫资金,80%以上用于贫困村、贫困户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县(市)审批、市(区)备案、省级备查的项目管理程序,全面修订完善整村推进、雨露计划、扶贫搬迁、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老区贫困项目等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切实降低贫困户准入门槛,使贫困人口真正能够享受扶贫政策。二是完善部门扶贫政策。确立部门扶贫的硬指标,规定政策的“硬杠杠”,使部门资源真正向贫困地区倾斜。三是完善市场主体扶贫政策。通过完善土地、税收、信贷、人才等政策,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老区贫困地区梯度转移;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市场主体与老区贫困村建立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双赢合作机制,推动“村企共建”,带动革命老区集体经济发展和增收。四是完善动员社会支持政策。在继续争取中直单位加大对重点县支持力度的同时,完善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制度,探索建立对口支援老区特困村的办法和途径,搭建爱心平台,完善激励机制,推动革命老区扶贫深入持久开展。
(二)强化管理,把革命老区纳入特殊监管的范畴。
在革命老区发展建设过程中,要针对新情况,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探索老区资金使用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加强对老区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把老区项目资金使用纳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新闻媒体等部门工作的特殊监督管理的范畴之中,管好用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有效地发挥出有限的老区建设资金的最大效益。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老区资金的特殊性。老区扶建资金是国家扶贫资金的组成部分,总体上属于补助性质,资金总量虽然不多,但意义重大。为了克服对老区资金使用管理不正确的认识,首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教育大家充分认识老区资金的特殊性,提高村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的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对扶贫资金这条“高压线”的认识,坚持“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不随意调项转项,不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在思想上确立管好用好老区资金的特殊观念。在老区建设项目规划工作中,要始终把“民声、民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老区建设项目作为顺民意、解民难的“民生、德政”工程落到实处,召开群众大会,将老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老区项目资金的用途告知群众,设立投票箱,公示备选项目,经过唱票统计,高票优先列为本年度老区建设重点实施项目进行申报扶持,这样,让扶贫资金落实得更准、更具可操作性。
二要确定立项原则,体现科学合理使用资金的要求。依据老区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结合老区扶建工作实际,确立了“三为主”、“三优先”、“三不扶”的立项原则:“三为主”即:在扶持对象上,以过去对革命贡献大、受敌摧残严重,目前仍处于比较贫困的老区村为主;在扶建项目立项上,以老区乡村申报为主;在扶持重点上,以扶持与老区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大家又可以共同受益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主。“三优先”即:当年可以完工的项目优先;自筹资金比较落实的项目优先;灾后重建的项目优先。“三不扶”即:没有通过县统一申报的项目不扶;超出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不扶;经公示群众有不同意见的项目不扶。这样从总体上把握老区资金使用的大方向,体现科学合理使用资金的要求。
三要抓好项目申报,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必须履行必要的申报程序,对要求扶持的项目,必须由项目所在地根据当年资金情况和资金使用要求,提出申请,在村公示后,经乡镇把关签署意见后上报县老区办,县老区办对拟扶持的项目进行考察论证,综合平衡,好中选优,并召开办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指标资金项目报省、市老区办审批下达,实行封闭运行,专户管理。必须做好公示公告,为了使资金使用“公开、公正、公平”,减少暗箱操作,要坚持项目公告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在老区扶建项目安排、资金使用上,要坚持集体研究制度,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带电“高压线”,有效地克服个人说了算,防止人情项目、关系项目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革命老区项目建设。实行项目包抓责任制,重点革命老区建设责任主体在县、乡、村,项目建设是当前重点革命老区建设的中心工作,县级主要领导一定要经常深入到重点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现场调查指导,对老区建设项目进行分解细化,一抓到底,各重点革命老区村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支持。严格项目建设质量,基础设施类项目,要请专业部门进行规划设计,坚决杜绝和防止盲目施工,造成重复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好施工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产业类项目,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要蹲点包抓,认真开展技术指导,积极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产业开发整体水平。密切协调配合,县直各相关部门、重点老区乡镇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把这一项惠及广大革命老区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省市县老区办要经常性地深入重点革命老区村,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促加快工作进度,解决项目推进中的一些难题,要把重点革命老区建设纳入省市县各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全面加快革命老区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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