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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土地流转促成农村二次革命

2016-07-02 08:46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张欣) 土地,尤其是可耕种、可再生土地是生产要素最原始、最宝贵的财富。进一步激活土地资源很有可能会引发第二次农村革命。尤其是在新常态情况下,经济下行导致的工业化萎缩,这不是某些单纯原因造成的,而是与经济发展阶段、世界经济的总体趋势等刚性相关联的。必须看到,以传统产业为主的中国制造到了必须转型的阶段,依靠“工业园”模式和“招商引资”等外生性发展,恐怕路越走越窄。相反,重新审核优势资源,打通和激活现有资源,寻求内生性、环保性、复归性突破,改变80年代以来的经济发展思路,才会有长远性、前瞻性的发展。

土地激活要解决的问题

1、政策问题:目前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性质,这种性质不会改变。最核心的问题是土地承包期的问题。农民与村级集体承包合同应属第二轮合同,最大年限为30年,目前合同到期还有十几年。以此承包期作为土地流转年限,会对土地流转造成较大障碍。这就需要对合同期满后的土地权利作出背书式说明,以确保土地流转的长期性、稳定性。

2、土地权益问题:这需要对土地承包权进行法律明确。目前,一些农村土地存在弃地、荒地现象,个别土地因属“家庭承包”,土地承包权未能在个体上明确。而弃地、荒地并非“无主地”,只是土地承包人外出打工或外出不归。要将农村所有承包地进行普查,查清楚承包权,明确权利与权益才能推进土地流转。

3、市场化问题:农民收益不高,一方面是农产品价格偏低导致的,另一方面是农民对市场缺乏足够认知导致的。市场化问题既包括土地使用方面,譬如用于耕种还是观赏、种植什么、养殖什么,又包括产品、流通、质量控制、销售等诸多问题。归结起来,农村土地开发利用与农产品的开发利用都因土地使用主体缺乏市场意识,而导致“市场化”远远不足。

4、人才、资金、技术问题:农村土地的激活,需要有其他要素的配比,因此要考虑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引入的问题。

5、政策红线与负面清单:农村土地问题是大问题,从农民利益的保障到土地使用范畴都必须要有“红线”。政府在划定红线后应制定出负面清单,同时制定可参照的范式流转合同。

与农民合作:激活土地流转的几个模式

重新激活土地,仅靠个体农民还难以实现,需要新的发展模式,引入新的活跃因素,首先要挖掘内部潜力,其次要嫁接外生力量。

1、合作社、互助社模式:农村合作社已有存在,但大多经营不善,未能起到良好效果。合作社的出发点是让农民能抱团发展,但因缺乏外部销售渠道、市场链接不力、运作资金不足、利益关系不清、个人贪求己利等因素,而致使其受限。农民合作社首先要解决“合作体制”问题,不能只是松散的联合,应该采取现代企业制度,以土地或资金入股,按企业化运作。同时应与大学生创业、电子商务相联合,引入先进的资本与经营理念,树立好典型再进行推广,有效发挥合作社的经济效能。

2、城乡1+1模式:城乡1+1模式是把城市与乡村各自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此模式可有多种形态,既可以是城市白领+农民,也可以是下岗工人+农民,还可以是城市商超+农户。政府可以树立此方面的典型,探讨农村经济激活的新形式。

3、基地化与产业化模式:目前福鼎大茶企与农民已有基地模式存在,但这种“基地模式”是名义化的,并非实质意义的“基地”。基地化与产业化是指将大企业与农户相嫁接,使农户成为大企业的生产基地,构成产业链的一部分。

4、以电商为龙头促成以销代产的模式:电商合作社农村发展的模式可以有多种,可依靠市场力量自发促成,政府应当给予适当地引导。

农村经营的几个方向

1、生态与旅游:近年来,生态与旅游相结合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方向,关键是如何形成吸引人的生态特征以及如何丰富旅游内涵。

2、电子商务:以前制约农村发展的是小农生产与市场对接的问题,有了电子商务之后,使农户既可以方便利用电商渠道销售,又可以随时了解市场动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还可以促进其他新形态农业产品(生态、旅游等)的市场拓展。

3、种养殖业:种养殖业是农村的传统产业,此产业要同消费者的新理念相结合才会有更新的发展,譬如可以搞原生态养殖、传统品种种植、传统方式养种植,以满足当下人们对环保和健康等方面的需要,还要同现代营销、电商相结合,把种养殖业档次化、基地化、用户化。

4、生活方式与养老产业:当下开始流行对传统生活方式的怀旧与回归,将田园生活、农耕生活打造成“商品”,可吸引高端人士,借助农村生活方式发展养老产业更是前途无量。

5、其他:农村经营的内涵与外延扩展是无限的,包括私塾教育、养生等等产业均可借农村平台发展。福鼎拥山环海,泉河发达,环境优美,可以拓展多种产业形态。

农村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1、要素问题:要素问题涉及人才、劳动力、资金、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等,需要通盘考虑,既要借助于市场力量解决上述问题,又要防范市场失灵而导致问题增生。

2、政策问题:政策问题主要在于如何突破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承包期问题,农民利益保护问题,土地使用限定问题等,这就需要闯出一条新路子,做新时代的“小岗村”。

责任编辑:s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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