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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依法理财

2015-10-29 08:17

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依法理财

宁德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高一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作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首先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正确认识和切实落实党组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打造“阳光财政”和“法治财政”,为建设“六新大宁德”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化认识,提升主体责任意识

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的反腐败斗争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局党组必须按照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负起党建政治责任,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财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统筹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推动财税改革持续深化。财政作为资金分配和监管部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尤为重要,我们必须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节约意识,持续改进作风;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主动作为,求真务实;必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中心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业务工作力度有多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就有多大;财政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二、狠抓落实,强化内部控制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是一个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局党组必须树立担当意识,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担纲者。一要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党组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改革任务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也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切实种好责任田,落实好“一岗双责”。二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着力构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编制、收入征管、资金分配、国库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樊篱,规范理财行为。进一步严肃审批权限,强化权力内部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让财政在阳光下运行。

三、当好表率,带头抓好廉政建设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风清气正的班子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作为财政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率先垂范。一要带头廉洁从政。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所在,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因此,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引导财政干部将廉政意识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始终,筑牢思想防线,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二要带头维护财经纪律。以新预算法的实施作为契机,带动广大财政干部严格遵守各项财税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下狠心、出重拳,整顿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坚持以上带下,身体力行;带头反对“四风”,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勤政廉政、坚持艰苦奋斗;带头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财经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区、易发区和敏感区保持高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维护财经纪律。

责任编辑:吴圣锦

关键词

廉政建设 党风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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