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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进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

2015-11-10 09:25

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推进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幸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其中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核心和关键。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纪委要求,市人社局党组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以强烈的担当意识耕耘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

一要以身作则,做好全局表率。落实主体责任是“一把手工程”,既要做到党组“不松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检组“不软手”,更要做到党组书记“不甩手”。作为市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示范、承担责任。要坚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正己正人,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要在其位谋其政,不让“责任田”沦为“撂荒地”。通过“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系统的廉洁清正。

二要选好干部,夯实组织基础。作为新组建的人社局,选配好干部并用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干部才智,促进人社事业发展,显得非常重要。局党组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和帮助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素质,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三要完善制度,全力保障执纪监督。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点加强社保基金、就业资金监督以及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建立和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以问题导向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力支持局纪检组问廉问责问效,对作风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还要为局纪检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四要统筹兼顾,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好比鸟之双翼、车之两轮,两者不能偏废。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上要重视,责任上要明确,力度上要统一。必须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根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头。只有兼顾好“业务”和“党务”,才能“两个轮子一起转”,人社事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成果”才能一起保,最终才能取信于民。

总之,市人社局党组要切实将主体责任铭记于心、勇挑肩上、紧抓手中,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实现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宁德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责任编辑:吴圣锦

关键词

党风 廉政建设 责任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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