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的体会摘录(7)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防病于未发 治病于初萌
唐戈
对于地方党委、政府来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关键就是要落实“两个责任”。从近年来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看出,各级党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做:一些基层党组织把防线设置在反腐败上,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它问题都可“不拘小节”、“宽容大度”。于是,纪律只针对少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多数党员处于“脱管”、“弃管”状态,许多干部正是这样从违纪犯规开始越走越远。若不能确保所有党员干部始终不会偏离正轨,最理想的做法就是他们在纪律和规矩的道路上稍一跑偏时,就能得到及时修正方向,而不是等到车下了悬崖才来施救。
对于纪检部门来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就是要突出执纪。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其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纪检部门职责在“不知不觉”中偏离:比如乡镇纪委书记、机关部门纪检组长分管农业、安全等工作,参与拆迁、征地等名目繁多的检查,严重偏离了“正业”、“主业”;又如,纪检部门把阵地摆在了法律的底线上,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忽视日常监督执纪,对于违反纪律这样的“小节”视而不见,纪律防线退守甚至“弃守”,从而产生许多腐败大案要案,这又让纪检部门焦头烂额,没有时间精力抓执纪监督,形成恶性循环。纪检部门回归本职,用纪律和规矩丈量党员干部日常行为,严守纪律的底线红线,让党员干部在感冒时就让其就医吃药,才能在他们出事前“拉一把”。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切切实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严防死守党的纪律这道红线底线,才能防病于未发,治病于初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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