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蓝强:美丽乡村建设 农屋不必“高、大、多”
宁德网消息 近年来,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 乡村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但调查中发现,政府相关部门较少未对农民建房用地进行合理的统筹规划,也较少根据当地未来发展方向严格控制住宅建筑面积与规模。
为此,市政协委员蓝强建议:
国土、建设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强化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控制建筑面积的审批,避免造成耕地浪费。
农屋建设要按照《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和标准》,进行规划引导、设计主导。对村庄居民点的布局及规模、产业及配套设施的空间布局、耕地、林地、菜地、河道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等提出规划要求。
要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植树护绿,加快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建设。
教育广大农民朋友摒弃盲目攀比思想,始终坚守“勤俭持家、量入而出”的好传统,把有限的资金用以发展现代农业和产业经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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