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规范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宁德网消息(吴应) 近日,宁德市政府下发《规范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征地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妥善处理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征地工作组织保障。
《意见》要求,宁德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不再施行两个“10%”预留地政策,自《意见》颁布之日起,按照不同区位等级划分片区范围,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进一步规范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明确统一征地工作经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意见》对历史遗留的给被征地集体预留地无法落实问题予以解决,可根据村民意愿,妥善采取货币回购、以地换房、公开出让、村级自建等方式进行处理。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市国土资源局还制作《意见》的政策宣传解答材料,印送中心城区蕉城、东侨国土分局及城区征地量大的漳湾、七都、城南等乡镇,以便征地人员掌握政策,便于宣传解释,推进征地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陈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