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频道 宁德网闻

宁德市规范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2016-03-20 19:08 来源:宁德网 吴应

宁德网消息(吴应) 近日,宁德市政府下发《规范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征地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妥善处理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征地工作组织保障。

《意见》要求,宁德中心城区征收集体土地,不再施行两个“10%”预留地政策,自《意见》颁布之日起,按照不同区位等级划分片区范围,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和留地安置货币补偿,进一步规范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明确统一征地工作经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意见》对历史遗留的给被征地集体预留地无法落实问题予以解决,可根据村民意愿,妥善采取货币回购、以地换房、公开出让、村级自建等方式进行处理。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市国土资源局还制作《意见》的政策宣传解答材料,印送中心城区蕉城、东侨国土分局及城区征地量大的漳湾、七都、城南等乡镇,以便征地人员掌握政策,便于宣传解释,推进征地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陈淑琴

关键词

征地 补偿 城区 补助费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