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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4-02 09:58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  清明将至,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日前,宁德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霞浦县气象局原局长周飒公车私用问题。霞浦县纪委对其党纪立案审查;宁德市气象局免去其霞浦县气象局局长、宁德市三沙气象台台长职务。

宁德市福安精神病人疗养院驾驶员王龙生公车私用问题。宁德市民政局给予其记过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对疗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彭铃武,副院长张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给予疗养院办公室主任李卫荣诫勉谈话处理。

寿宁一中驾驶员陈世雄公车私用问题。寿宁县教育局给予其记过处分;寿宁县纪委对寿宁一中校长范圣平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强调,清明期间,出游、踏青、祭扫活动频繁,也是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易发多发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握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在清明期间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违反公序良俗;严禁在祭扫中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发挥表率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查到底,寸步不让,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不仅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责任编辑:吴圣锦

关键词

祭扫 严禁 公车私用 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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