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听取审议第十六届省运会筹备工作情况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4月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仰俊,副主任许青云、杨培钦、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秘书长刘水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崔国辉、市法院院长罗雄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崔国辉作关于第十六届省运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培钦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维善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福建省气象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胜泉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信华作关于提请接受陈兴生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兴生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检察长施忠华进行了宪法宣誓。
根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兴生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规定,鉴于任职年龄原因,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兴生辞去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陈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