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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委决定表彰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6-04-29 15:47 来源:宁德网 陈小妹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小妹)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市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对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市委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推荐表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这次表彰的对象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的先进模范。要通过表彰,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为推动“六新大宁德”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要求,这次表彰推荐对象要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向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倾斜。在推荐工作中,各地各单位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检察、综治、卫计、环保、信访、金融办等有关纪检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要在本县(市、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责任编辑:吴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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