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宁德网消息(见习记者 郑凯) 10月27日至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青云、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秘书长刘水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曾智勇、兰斯琦,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和市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阮炜炜作关于《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高一鹏作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陈清田作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兰斯琦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信华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张鼎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信华作关于提请接受傅伟福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林小楠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的说明及关于提请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免职的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信华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孙绍祥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兰斯琦作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职务任免的议案的说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的说明,并对报告、议案、条例草案、决议草案、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傅伟福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接受林小楠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新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就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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