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频道 宁德网闻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问答⑦

2016-11-14 10:52 来源:宁德网

问: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是否包括被推荐者本人?

答:选举法规定:“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其中十人以上联名,不包括被推荐者本人。

问: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答: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选民名单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人员。

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问答专题页

关键词

选民 人民法院 选举 名单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