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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委办 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责任落实方案》和 《宁德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建设责任落实方案》

2016-11-17 09:44 来源:宁德网

宁德市委办 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责任落实方案》和 《宁德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建设责任落实方案》

宁德网消息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委办、市政府办16日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责任落实方案》和《宁德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建设责任落实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责任落实方案》全文如下:

2016年1—10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18.93亿元,同比下降1.1%,其中工业和房地产投资分别下降13.6%、27.4%。280个在建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34.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2.4%,占年初计划101%,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任务。为确保今年最后2个月固定资产投资逐月完成125亿元以上,实现全年止跌回升,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必须持续发挥重点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撑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干40天,攻坚克难,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多做贡献,特制定责任落实方案如下:

一、着力强化“重中之重”项目支撑。盯紧年底最后40多天施工黄金季节,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衢宁铁路、3条高速公路、新能源三期、青拓系列、中铝铜冶炼、霞浦核电、宁德核电5#6#机组、周宁抽蓄等十大“重中之重”项目,各项目责任单位要采取挂图作战、倒排施工计划等措施,尽快形成新一轮投资高峰。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也要梳理确定5—10个建设规模大、投资潜力强的重大项目,力争通过一批“重中之重”项目的加快实施,以点带面,确保今年最后2个月再完成投资100亿元,全年完成投资634亿元,超额完成年初计划2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重点办。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铁办、高指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二、着力攻坚破解进度滞后项目。对14个进度滞后市重点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梳理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等6个前期推进慢、中聚天冠燃料乙醇等6个资金筹措难及市场变化、寿宁南阳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2个征迁受阻的项目,实行“一项目一策”,争取1/3滞后项目尽快赶超序时进度、1/3滞后项目加快缩小与序时进度的差距、1/3滞后项目结合下一年度的重点项目筛选调整退出。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高指、城建集团、交投集团,宁德师范学院,相关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着力落实开竣工计划任务。紧紧围绕年初重点项目“开工90个、竣工80个”的开竣工计划,倒排计划内剩余的漳湾作业区10#泊位工程、霞浦三沙中心渔港扩建工程2个开工项目和宁连高速公路漳湾至飞鸾段、宁德市天山东路、赛江流域防洪工程二期等31个竣工项目的时间节点,配齐开工要素,落实征迁保障,加紧水、电、路、通信等设施配套,同时还要再落实一批条件成熟的开竣工项目,确保全年重点项目开工任务超额完成(多5个以上)、竣工任务按计划完成。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高指、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城建集团、交投集团,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四、着力推进“五个一批”滚动接续。针对当前“五个一批”项目盘子偏小、质量不高、转化不快等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及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认识,健全项目常态化管理机制,尤其针对当前造成固定资产投资下滑的工业和房地产投资不足,研究政策、策划项目,招商选资、加快转化,力争全年新增入库项目400个以上、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占比20%以上、制造业项目占比1/3以上、开工转化率达40%以上,确保质量、数量“双提升”,形成重大项目滚动接续的良好态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重点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五、着力补短板加快投资工程包实施。围绕投资工程包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属地责任和旬报制度,实行“一包一策”“一包一责”,创新投资与运营模式,全力做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领域补短板工作,对进度滞后的异地扶贫搬迁、养老服务、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远洋渔业、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园区)等5个工程包,各牵头推进部门要逐个查摆原因,努力破解瓶颈制约,确保逐月赶超序时,全面加快第一批年度计划投资46亿元的11个投资工程包和第二批年度计划投资23亿元的9个工程包实施,确保年度目标全面完成。同时要进一步研究梳理短板领域和投资项目,不断拓展工程包的覆盖面,积极谋划做好2017年工程包。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牵头推进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六、着力抓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工作。要加快审批,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市、区)层面可以审批的,开展“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服务、缩短审批时限;需要省级以上层面审批的,要做好与上级审批部门的沟通联系,必要时要派专人蹲守,争取支持。要强化资金筹措,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对接,最大限度化解区域性信贷风险,争取最大额度的信贷支持;对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补短板工程包,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产业、社会民生项目建设,有效破解资金短板问题。要抓紧征迁交地,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征迁交地、群众安置主体责任,培养一批善做工作的专业征迁队伍,把项目建设征迁工作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变安置为安居,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环保局、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委、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七、着力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管理机制。要强化通报协调,每月召开重点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市挂钩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片区和分行业重点项目的协调推动,重点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今年最后40天重点项目建设新增任务逐月落实。要强化督查奖罚,每月由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办围绕重点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同时结合省效能办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抓紧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确保被通报项目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要加大项目建设宣传报道力度,正面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处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怕作为的人和事。继续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劳动竞赛活动,在重点项目一线跟踪考察干部,考核结果将运用于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进一步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合力推动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效能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办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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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城建项目建设责任落实方案》全文如下:

2016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共安排136个,其中必须建项目129个,预备前期项目7个。必须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33.8384亿元,截至今年10月份,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28.56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84.4%。为充分发挥城建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中的作用,确保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稳步增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干40天,迎难而上,奋勇争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城建项目稳步实施,顺利推进,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现制定责任落实方案如下:

一、抓征迁,全力推进滞后项目建设。针对受征迁影响进度滞后的现状,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全力配合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征迁工作,重点对学院西路、学院路东段二期、金漳路、大寨溪支流排洪渠工程(A段)、曲尺塘低洼地治理、金马南路、富春东路、疏港公路(东侨段)存在的安征迁问题,面对面、点对点研究对策,精准施策,多方案解决,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蕉城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各相关项目业主单位。

二、抓前期,确保项目如期开工。按照年度计划的时间节点,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国土、规划、发改等审批部门的协调力度,重点抓好连城路、东井路、福宁北路三期、东区污水处理厂、临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三期等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如期动工建设。同时加快编制2017年城建项目计划,做到早安排、早落实、早准备、早动工。

牵头单位:市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发改委、土地收储中心、住建局、城建集团、国投公司,蕉城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项目业主单位。

三、抓落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程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认真分析,及时制定对应措施,充分利用城建项目在建项目、前期项目协调机制,认真抓好协调事项的跟踪、反馈,把协调事项落到实处;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大干40天”的时间要求,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倒排施工进度计划;各审批部门要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各项目出资单位要做好资金保障。

牵头单位:市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发改委、住建局、城建集团、国投公司,各项目业主单位。

四、抓督促,促进项目按质保量完成。强化“一周一督查”“一旬一通报”工作制度,加大对城建项目巡查力度,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层层传导压力,促进项目推进和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各项制度,把质量管理和安全施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确保安全、确保进度、确保质量”的原则出发,扎实做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管控,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效益的城市基础设施。

牵头单位:市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项目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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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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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东侨 重点项目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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