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部署“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小妹) 2016年12月29日,宁德市纪委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抓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要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单位内部食堂公款吃请等“节日腐败”问题。要部署督促“两节”期间“1+X”专项督查,健全工作机制,开展重点督导,持续传导压力。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的,要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要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大查处力度,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代价。对一些群众关注、上级督办的重点案件,要加快办理进度,争取在“两节”期间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办理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要督促职能部门持续深化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建立台账,逐一督办,销号管理。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通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通知》强调,要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办,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护短、不遮丑,教育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