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代表陈培仙:提高矫正管理水平 助“迷途”者回归社会
宁德网消息(记者 茹捷) “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我市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助力社区服刑人员完成改造,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1月4日,市人大代表陈培仙介绍说。
据了解,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2009年3月,我市以福鼎市作为试点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2011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5年多来,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人员数量逐年增长,年龄跨度不断加大,组成人员结构愈发复杂,我市社区矫正载体单一,基层力量薄弱等问题也日益显现。”陈培仙说。
陈培仙建议,应制定更加详细的管理细则,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通过再就业培训、法制讲座、社区公益劳动、心理矫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制订个案矫正方案,增强教育改造效果。同时,应避免在社区矫正中出现司法部门唱“独角戏”的状况,加强相关部门间协作,齐抓共管,共同介入,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并积极引导社会各层面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发动更多责任心强、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机构和个人加入到社区矫正的服务工作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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