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频道 宁德网闻

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失信 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惩处

严重失信者不得推荐或提名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2017-01-05 09:43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记者 张文奎) 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由省委组织部、统战部、人社厅、发改委等13个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的《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本月开始执行,意味着今后我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将实行奖优罚劣,对欠薪等工资支付失信行为给予联动、多部门的加重惩处。

据了解,规定适用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信用评级分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三级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吴明介绍,按照规定人社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根据本单位采集的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信息,每年开展一次信用等级评价。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信用等级划分为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三级。

用人单位同时具备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拖欠工资行为被查处;近三年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连续合格的,评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

用人单位因拖欠工资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严重失信等级所列情形的,评为工资支付行为一般失信。

用人单位存在因拖欠工资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因拖欠工资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拒不履行与工资相关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与工资相关的劳动保障监察的;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之一的,评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

工资支付失信将面临严格的检查和惩处

对于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一般失信的用人单位,自评价后1年内,各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中依法依规给予以下失信惩戒:作为日常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对其再次违法行为给予高限处罚;取消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的资格;取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称评审、考核晋级资格;引导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时从严审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在政府性资金支持等选择性扶持政策的执行时,置后安排扶持措施或者减少扶持力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实施的其他惩戒措施。

同时,对于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自评价后3年内,各级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中依法依规给予以下失信惩戒:纳入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拖欠工资“黑名单”;在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对其再次违法行为给予高限处罚;取消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评比表彰、奖励和认定类活动的资格;取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称评审、考核晋级资格;纳入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体系,按照规定予以扣分或降级,在招投标、资质审核、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引导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时给予信贷约束;通过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省人民银行征信业务服务平台等将其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在政府性资金支持等选择性扶持政策的执行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实施的其他惩戒措施。

严重失信者政治、经济身份同样受影响

此外,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得推荐或提名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最近3年内存在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情形的企业,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给予不同意的意见。执行法院将被法院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欠薪企业、有关责任人或自然人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违法招用劳动者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依照本规定的评价标准、程序进行评价,并实施失信惩戒措施、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有关机关和组织相关人员在实施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中认真履职或严重失职的,按照公务员诚信制度有关规定,纳入公务员诚信红黑名单。

责任编辑:smq

关键词

失信 用人单位 工资 支付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