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综述(3)
为民履职促发展践行使命写华章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一法一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民主法治篇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2015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正式批准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一年多来,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起步稳健,推进有序,实现了良好开端。
为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立法筹备,先后开展了立法权申报、机构筹建、人才摸底、立法知识培训及立法需求调研等工作。2015年8月,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并配备立法工作人员;2016年1月,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定设立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标志着我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更加完备,法治宁德建设开启新的篇章。
根据立法法以及省立法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了《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提请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6年4月17日起公布施行,为今后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全市确立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13位立法咨询专家,为我市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咨询服务。
宁德是全国最大的畲族聚居地。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地方实际,将《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确定为首部实体性法规项目。立法过程中注重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牵头组织开展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条例条款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常委会两次审议,并委托省人大法工委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
代表工作篇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完善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和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为完善代表服务保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度》《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意见》。五年来,先后组织17批1000多人次代表参加国家、省、市培训,并邀请181名省、市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400多人次的各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视察以及旁听法院庭审、代表异地视察等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
为推动代表活动平台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活动平台建设的意见》。五年来,全市各代表活动站(小组)开展700多项专题调研,参加代表达1万多人次,共形成300多份调研报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作出积极的贡献。《中国人大》、福建日报等媒体先后专题报道了我市代表活动平台建设情况。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反映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表达人民群众关切的晴雨表。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确定若干件重点建议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有关委室负责进行重点督办。在市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及办理情况,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首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强化承办单位工作责任,增强建议办理实效。五年来,代表共提出8件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共提出1343件建议,按时答复率100%、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9.8%。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换届选举组织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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