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宁德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必良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展示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必将进一步汇聚和形成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磅礴力量。
一、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高度自觉扛在肩上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落实主体责任,是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高度,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复杂而尖锐的,“赶考”永远在路上。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有可靠保证。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是管党治党实践的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从严从实管好干部,严明纪律正风肃纪,重拳出击惩治腐败,推动了党内正气上升、党风好转、社会风气上扬。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必然要求。当前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复杂,党员队伍构成复杂,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因素复杂,一些党员干部信念动摇、宗旨淡薄、作风漂浮、纪律松弛甚至腐败堕落。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就会动摇和瓦解。落实主体责任,正是解决党内突出矛盾问题的最有效途径。
二、主体责任是分内之责,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做到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
一是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做到入脑入心,推动党员干部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狠下功夫,补足精神之钙。近年来,市住建局充分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弘扬“雨花英烈”精神、铁军精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积极宣传周炳耀同志等先进典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的思想自觉。
二是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基础。党内政治生活是锤炼党性的“大熔炉”和纯洁党风的“净化器”。要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充分发挥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在管党治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把挺纪在前作为关键举措。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标准和依据就是党的纪律。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纪律要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抓早就是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大问题;抓小就是要从小处小节入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窟窿”。
四是把严管干部作为重中之重。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好干部选任,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市住建局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组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形成了严管干部的工作体系,推动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奋发干事创业。
近年来,市住建局党组每年都专题听取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述职,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和问责的倒逼作用,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管党治党不力、党内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由“软约束”真正变成“硬任务”。下一步,市住建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取得过硬成果,体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更加明晰的责任、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面完成城乡建设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