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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7-04-27 10:36 来源:宁德网

宁德市农业局党组书记 汤自斌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管党治党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篇章。我们必须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两项法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坚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示范。作为“三农”干部,要以《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和农业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多形式、多层面开展廉政教育。局党组要结合“四下基层”和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从自身做起,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带动全局党员干部严格贯彻执行,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局党组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讲和遵守,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以两项法规为镜,对照反思检查,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真正使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二、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要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严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抓业务必须抓廉政”的要求,真正把“一岗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当表率、做示范,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大局考量,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要把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评议,纳入局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考核管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健全长效机制,严格监督考核。要严格遵循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在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基础上,完善干部群众和社会比较关注的农业项目安排、惠农资金监管、农业行政执法、选人用人、“三公”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完善本局责任制巡查制度,每年对局党组管理的科室、局属各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提醒、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突出党内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监督,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述职述廉和拟提任干部人选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等制度,支持和保障驻局纪检组依纪依法查处违纪问题,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党风 廉政建设 党规 党纪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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