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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

2017-06-05 09:27 来源:宁德网

《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于2017年3月9日经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2017年5月25日经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叶著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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