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意见
宁德网消息 (杨锋) 6月5日,我市印发《宁德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意见》涵盖总体要求、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管理机制、经费保障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中心组的组织机构,明晰各成员责任,将中心组学习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月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原则上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安排2个月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至2篇。《实施意见》还将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每年通报一次学习落实情况,对组织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