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7年6月23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高一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黄颖倩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审议了这两个报告,对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决定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
责任编辑: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