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仰俊出席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宁德网消息 (记者 茹捷) 6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仰俊,副主任陈兴生、李过渡、许青云、杨培钦、吴达金、雷维善,秘书长刘水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陈宜国,市法院院长罗雄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林豪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高一鹏关于201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吴敏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陈清田关于2014年市本级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市政府副市长陈宜国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达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汤孔忠关于市委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过渡关于提请接受周秋琦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议案的说明、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任命议案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陈宜国关于市政府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市法院院长罗雄关于市法院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市检察院检察长林豪关于市检察院人事任命报告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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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5年6月30日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高一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吴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审议了这两个报告,对201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在初步审查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决定批准2014年市本级决算。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5年6月30日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雷声为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林志坤的宁德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任命郑雷声为宁德市公安局局长。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秋琦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5年6月30日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规定,鉴于任职年龄原因,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周秋琦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15年6月30日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阮炜炜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
(2015年6月30日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鸿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丽景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叶颖菲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宗务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富强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郑彦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黄澄祥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检察人员名单
(2015年6月30日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厅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赵兴永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冯梅英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袁少明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刘丹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陈翰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