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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凯等6位同志作为宁德市第十六次 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表彰对象候选人的公示

2017-08-10 16:17 来源:宁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共同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将事迹突出的谢凯等6位同志作为宁德市第十六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表彰对象候选人(个人2人、群体1个4人)。现将候选人名单及其主要事迹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7日,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3-2972218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39号三楼宁德市见义勇为协会

宁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宁德市第十六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

表彰对象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

1.谢凯,男,1994年11月出生,周宁县狮城镇南坂中路居民。

2017年4月23日晚23时37分,周宁县狮城镇中华路“汤汤小厨”小吃店着火,火势越烧越大浓烟顺着楼梯往上窜。小吃店位于民房一楼,二楼至三楼住着房东张某真和她的儿子,四楼至五楼住着租户7人。“汤汤小厨”老板汤某钗、缪某晶发现着火后一边叫隔壁“留一手烤鱼店”老板詹承腾过来帮忙灭火,一边大声叫住在楼上的人赶快下来。此时,谢凯正在“留一手烤鱼店”二楼和朋友李某杰吃点心,听见楼下吵杂声后立即跑过来,发现着火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得知楼上有住户后,就用水浇湿了身上衣服,用端菜用的不锈钢盘子遮在头上跑到二楼,发现女房东张某真和她儿子陈某(14岁)。谢凯用盘子挡在陈某的头上把他们拉了下来。而此时房子因停电一片漆黑,房东说四、五楼还有租户,谢凯从隔壁邻居家里借来手电筒再次冒着浓烟跑进房子里,从二楼到五楼逐个房间查看,确定无人后才撤出来(经查,当时租房者尚未归宿)。此时消防车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救火,周边邻居也在帮忙灭火,23时53分火被扑灭,清理现场时发现该小吃店里还有两个煤气罐。谢凯因吸入烟气一氧化碳中毒,被120急救车送到福安闽东医院治疗,两天后出院。

2.徐锦华,男,1974年7月出生,柘荣县宅中乡山樟村村民。

2016年12月5日上午8时许,犯罪嫌疑人游某某(男,霞浦县人,盗窃罪被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窜到柘荣县宅中乡山竹坑村半岭10号徐恒光家盗得现金1987元,在离开途中被徐恒光等人发现,游某某朝山樟村方向逃窜,徐恒光等人立即分头追赶。正在附近做农活的徐锦华在听到抓小偷的呼喊声后,立即驾驶摩托车追赶,在至山樟村的途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游某某。徐锦华问其是否是小偷,游庆车一边跑一边捡起一块石头朝徐锦华砸去。面对危险徐锦华毫不畏惧,与游某某展开搏斗,游某某被制服后拿出200元利诱徐锦华将其放走,面对金钱的诱惑徐锦华不为所动,将犯罪嫌疑人游某某押至山樟村委楼后向宅中派出所报警。

3.袁灿兹,男,1976年10月出生,生前系柘荣县城郊乡岭边亭村村民。

4.季庆住,男,1973年12月出生,柘荣县城郊乡长坑村村民

5.季邦椿,男,1971年6月出生,柘荣县荣华北路个体商户。

6.王兰娇,女,1973年2月出生,柘荣县荣华北路村民。

2016年11月13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俞某某(男,福鼎籍,涉嫌抢劫还在起诉阶段)窜到北门路14-2号游岩龙日用品店盗窃时被店主游阿干发现,俞某某遂对店主游阿干实施暴力行为,游阿干随即大声呼救,隔壁副食品店的袁灿兹听到呼救后,马上赶到游阿干的店铺与嫌犯搏斗。在制服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袁灿兹的肚子被犯罪嫌疑人捅了一刀。隔壁季邦椿副食品店店主季邦椿听到呼救声后也赶到现场,上前去夺犯罪嫌疑人手上的刀,在季邦椿副食品店的季庆住也过来帮助卡住嫌疑人的脖子,季邦椿的妻子王兰娇闻讯也赶过来帮忙,协同季邦椿夺下嫌疑人的刀。三人合力将犯罪嫌疑人制服交给出警到达现场的民警,袁灿兹被众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编辑:雀莺

关键词

徐锦华 季邦椿 谢凯 袁灿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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