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频道 政策公告

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关于闽东日报社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面试方案

2023-05-17 12:02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上半年宁德市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闽东日报社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专技人员(岗位代码0001)1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专技人员(岗位代码0002)1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专技人员(岗位代码0003)1名。此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新闻采编(岗位代码0001、0002、0003)人数各为3人,合计9人。根据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新闻采编(岗位代码0001)1名

新闻采编(岗位代码0002)1名

新闻采编(岗位代码0003)1名

三、面试安排  

(一)考生报到

考生面试当天需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并佩戴口罩,于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7:30-8:00,到蕉城开放大学教学楼6楼报到。上午8:00前未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

面试地点:蕉城区后岗青山路6号(蕉城开放大学)。

(三)面试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新闻业务能力,以及临场应变、综合分析、新媒体采编能力、语言表达和综合形象等。

1.新闻稿件撰写

根据指定素材,撰写一篇1000字以内的新闻消息和一篇300字至500字的新闻短评。答题时间90分钟。

2.专业题回答

根据指定素材设置两个问题让考生答题。准备时间5分钟,作答10分钟,合计时间15分钟。

(四)评分 

考生按试题开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结束,评委现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按百分制设定,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面试成绩经监督人员审核确认后当场向考生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

四、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准时参加面试,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不得进行可能导致招聘单位或评委有失面试公正的活动。   

3.考生随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佩戴口罩,以及要求携带的其他有关材料,自觉接受验证。   

4.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和特别的装饰物。

5.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有作弊作为,即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考试资料及通信工具关闭后随即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6.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所抽到的号码即是面试答题顺序号。  

7.考生进入考室后不能作自我介绍,不得透露姓名、简历、籍贯、毕业院校等任何个人信息。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取消面试资格的处理。

8.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可以在面试考室旁听。旁听时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讲话或有其他影响考生答题的行为。考生离开面试考室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不得再次进入考室,严禁已面试考生与未面试考生接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双方面试资格。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违反面试考场纪律处理规定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10.《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生务必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不听信一些社会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不购买所谓“试题”“答案”,诚信考试,谨防受骗!

六、体检、考核、聘用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公示无异议人员,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2023年8月31日前未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0593-2836192

监督电话: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93-2827295

责任编辑:陈淑琴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