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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10月28日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10-30 09:37 来源:宁德网

2011年至2015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和完成,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市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教育和引导全体社会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服务和保障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特作决议如下: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将12月4日所在周确定为全市宪法宣传周,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在宪法宣誓前应当组织国家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宪法。

二、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深入学习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推动全市公民学法守法用法。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试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五、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开设国家统一设置的《道德与法治》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适时在升学考试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六、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与推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健全完善宁德特有的农村“普法学校”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市公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合理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活动,增强全社会法治共识。

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创新。要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载体、新机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研发优质普法产品。加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九、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和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开展生动直观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固定的公益性法治宣传栏目,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受众面。

十、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smq

关键词

法治 宪法 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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